依行政院民國89年 8月10日臺89人政力字第191166號函訂定「臺灣省政府、臺灣省諮議會暨各部會地區辦公室員工專案精簡優惠措施」規定,支領優惠給與人員,於一年內再任政府機關職員、技工工友及聘僱人員,應由再任機關全數追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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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識別:
文獻編號:E0008049
資料類型:
地方文獻
著作者:
名稱:臺灣省政府 著作方式:函
主題與關鍵字:
關鍵詞:89府人一字第128287號;臺灣省政府、臺灣省諮議會暨各部會地區辦公室員工專案精簡優惠措施 民89. 8.28;工友;技工;政府機關;聘僱人員;機關;職員
出版者:
臺灣省政府
日期:
出版日期:2000-10
語言:
中文
管理權:
國家圖書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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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2-23619132*52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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